污染防治 Pollution Prevention

01.空氣污染防制

垃圾焚化後產生之廢氣,主要含有粒狀污染物、硫氧化物、氯化氫、氮氧化物等物質,本廠設計燃燒爐溫為攝氏950~1050度,可有效將污染物質破壞分解,再經本廠消石灰乳泥 、活性碳噴入設備及袋濾式集塵器去除污染物等,以符合嚴格之排放標準。

02.臭味防制

垃圾貯坑為封閉式設計,且焚化爐所需之燃燒空氣,大部分來自垃圾貯坑,因此可使垃圾貯坑產生負壓現象,空氣不斷由外向貯坑湧入,所以臭氣皆於爐內燃燒不會外洩。

03.噪音防制

本廠除了採用噪音較低之機械設備外,對於廠房也採完全封閉或吸收方式之遮音構造。

04.灰渣處理

燃燒後之灰渣包括在廠內分別存放的飛灰和底渣,其中飛灰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經檢驗合格,再將飛灰穩定化物與底渣分送至指定之掩埋場進行最終處置。

05.垃圾清運

本廠區東側為本廠垃圾車進廠聯外道路,以聯繫台一線及台二十線,供垃圾車輛雙向行駛運送垃圾。